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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MPA毕业生网上(系统)填报档案投递地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14   浏览量:

各位毕业生:

 

认真、仔细阅读以下填报须知,并按时填报。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此事,以免档案不能有效投递。另:MPA办公室不处理以及不解答档案投递事宜,具体事宜或问题自行联系研究生院档案室,电话:0871-65033328,联系人:翟老师。

 

  另:所有毕业生,尽快按照上一通知的要求,在系统中(相关模块)填报相关学位申报的信息。

 

  1. 请所有本学期所有毕业生(已通过答辩),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,(网址为http://yjs.ynu.edu.cn/ssfw/login_cas.jsp),在档案确认功能模块,自主填报档案转递去向。

     

二、 系统填报的流程为:第一步,学生自主填报;第二步,研究生档案室审核;第三步,学生自主确认。(同学们一定要注意,填报后,及时登录系统查看,学校审核后及时确认)

 

 

三、 填报时间2019614日至18日。确认时间为2019617日至20日。

 

四、 关于培养方式:分为定向非定向


 1,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查看自己的培养方式(培养方式报考及入学时已确定,不能更改)


2,定向同学在入学时都有跟单位签有定向协议,MPA是在职研究生,有单位,但没跟单位签定向协议,且系统显示培养方式为非定向,那就按非定向来填

 

五、 定向、非定向各自填报细则

 

1.非定向毕业生

毕业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(网址为http://yjs.ynu.edu.cn/ssfw/login_cas.jsp,在档案确认功能模块,自主填报档案转递去向。

转递去向为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、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、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(2019年暂停办理户口档案托管)的,直接在档案接收部门名称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接收单位名称即可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如:三方协议(须加盖以上部门的公章)、接收函。

转递去向为其他的,请根据系统各个字段的提示填写具体的档案转递信息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如:调档函、接收函或三方协议。

转递去向为生源地的同学,请准确填写档案转递去向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如:调档函、接收函或本人身份证正反面。

请确保上传证明材料内容与转递去向一致,否则审核不予通过。

 

2.定向毕业生

培养方式为定向的研究生,也需在系统填报档案转递去向,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默认为签署定向协议的单位,不可修改;其它内容(如:档案接收地址、单位接收部门、档案接收联系人、档案接收联系电话、档案接收邮编)请自行填报,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(如:定向协议)。

请确保上传证明材料的内容与定向单位名称等信息一致,否则审核不予通过。

 

六、毕业生网上确认档案投递地址详细说明

 

毕业生在以上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(网址为http://yjs.ynu.edu.cn/ssfw/login_cas.jsp),在档案确认功能模块,确认已被审核通过的档案转递信息。

1.审核未通过的

请根据审核意见重新填报转递去向,待审核通过后,再进行档案转递去向信息确认。

2.审核通过且填报信息无误的

审核状态为通过,若所有字段核对正确无误,即可点击确认按钮。 

3.审核通过但登记信息仍需更改的

审核通过但登记信息仍需更改的,请于626日前至研究生院档案室修改相关信息,并同时提交三方协议复印件或调档函原件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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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2019年6月14日